开门红临近北京银保监局发文防范人身险佣金套利风险
财联社10月28日讯(记者王宏),财联社记者获悉,今日北京银保监局印发《北京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防范人身保险佣金套利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引导保险机构树立长期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加强人身保险销售行为管理,防范因“短期激励、规模导向”而产生的佣金套利问题。
当前正值开门红之际,是保险公司大规模销售的时间节点。北京银保监局表示,将加大检查力度,切实防范佣金套利风险,推动北京人身保险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加强对佣金套利监管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所谓的佣金套利,是指人身保险销售人员(销售团队)利用保单退保现金价值、佣金以及各项业务、团队现金性奖励费用之和超过当期保费所形成的价差,从中赚取不当收益的行为。
此前的有关案例显示,2020年5月-2021年2月,某人身险公司省级分公司营销团队主管张某、夏某为不具有真实购买意愿的投保人缴纳保费,向保险公司谎称投保人具有长期投保意愿,一年后不缴纳保费或办理退保,利用保险公司重疾险、年金险产品佣金及奖励超过首年所交保费收入产生的套利空间,获取不当利益。
此次,《通知》规定各销售人员(销售团队)获取的当期佣金及现金性奖励收益、该保单退保现金价值之和不得超过当期保费,从源头上消除套利空间。同步对中介机构佣金体系进行规范,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向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支付的当期佣金及各种费用总和不得超过当期保费,确保标准统一。
为保证中介机构和销售人员整体收入,培育更加稳定的合作关系,《通知》要求保险机构应适时建立佣金及各项奖励延时发放机制,适当延长支付年限、优化支付比例,引导保险机构真正形成有利于长期可持续发展的佣金激励体系。
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北京银保监局曾多次提示,非法“代理退保”存在三大风险,资金受骗受损。不法分子要求消费者支付高额手续费或缴纳定金,退保后诱导消费者“退旧投新”,购买所谓“高收益”产品以赚取佣金,同时截留侵占消费者退保资金,诱导消费者参与非法集资。消费者一旦受骗,可能面临损失难以挽回的风险。
《通知》要求保险机构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多部门参与的佣金套利风险防范工作机制,涵盖销售人员招录、业务品质管理、业务及团队奖励方案设置、利益发放、合规管理等各工作环节。要求各保险机构严格销售人员招录管理,加强对拟入职人员的学历、从业经历、过往业务合规品质等背景情况的调查。要求保险机构从严开展内部问责和外部惩戒,对发现有套利行为的销售人员及管理人员严肃追责,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通知》强调运用大数据技术等科技手段提高保险机构风险预警能力,推进行业信息共享。一是要求保险机构探索建立套利团队甄别模型,实现数据自动预警。如系统发现业务异常,应主动采取相应手段核验业务真实性,降低套利风险。二是要求保险机构将查实存在佣金套利行为的销售人员(销售团队)及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及时录入“北京保险机构销售人员处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相关模块,限制销售人员“带病”流动。同时,探索增加业务品质类指标,推进行业信息共享。
北京银保监局表示,将通过加大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检查力度等措施督导机构严格落实《通知》要求,重点强化对保险机构奖励政策合理性,人员招录规范性、业务品质监控及时性的监管,切实防范佣金套利风险,推动北京人身保险业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