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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增长,就是回到普遍规则上来

来源: 奥派学者朱海就 时间: 2023-01-07 18:46:30


(资料图片)

当前遇到如何尽快恢复经济增长的问题。按照凯恩斯主义经济学的做法,通常是使用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这种做法追求总量,不考虑个体的需求满足,在逻辑上难以成立。本文认为经济增长应该从“人的行为”角度来理解,把经济增长问题视为人的行为遵循什么规则的问题。

可以把规则分为“人为的规则”与“普遍的一般性规则”(普遍规则),它对应于哈耶克的立法与法律。受人为规则支配的通常是公共部门,受普遍规则支配的是市场部门。当人的行动受人为规则支配时,对经济增长是不利的。这是因为个体的行动被引导到满足给定的人为目标,而不是由他自己的发现或意识到的利润机会来指引他的行动。当人的行动受价格与利润指引时,人的行动才可能是创造价值的,因为利润体现满足消费者需求的程度,而更好地满足需求才是创造了价值,新创造了价值才意味着实现了经济增长。否则,比如通过多印钞的做法,看似经济总量的数据增大了,但没有实际的经济增长。

所以经济增长的关键是把人从“人为的规则”中解放出来,也就是从不创造价值的部门中解放出来,转向从事创造价值的活动。如公共部门越来越多,越来越庞大,则经济增长将受阻,因为这些部门不是利润导向的,无法做到更好地满足需求。如前所述,增长最终体现在价值上,也就是需求的更好满足上。更好地满足需求,也就是创造价值,才能实现增长,而公共部门的收入通常是来自政府,从事的是分配性活动,因此是不创造价值的,也无助于经济增长。

所以,当更多人从事价值创造活动,而不是分配活动时,经济才能增长。这意味着支配人的行动的规则要发生相应的改变,即从之前的人为规则,转向普遍规则。改革开放和加入世贸组织,都是回到了普遍规则,从而实现经济增长的例子。在计划经济时代,实施的是人为规则,这种规则也是完全违背市场经济原理的,而市场化改革就是回到市场原理,让一般性原理支配人的行为,如包产到户,允许人们流动,允许人们经商与创业,允许来外商投资,放开国际贸易等等,就是回到普遍规则的例子,这样人的企业家精神就释放了出来,经济马上发展了。对当下来说,也应该以这种方式来促进经济增长。

这里涉及到对“企业家精神”的理解。在人为规则下,也就谈不上发挥企业家才能,因为那是一种分配性努力或寻租性努力,是不创造价值的非生产性劳动。相反,在普遍规则下,人的行动才是指向更好地满足他人需求的,这时才可以谈企业家精神。这时他的行动促进了分工合作,在满足自己需求的同时,也为他人创造了机会,这就构成了经济增长的源泉。一个例子是在人民公社时代,农民在地里磨洋工,能够偷懒则尽量偷懒;改革开放后,回到了普遍规则,农民的企业家精神马上就涌现出来,因为产权制度保障了他努力的收益可以归他自己,他可以自己支配自己的劳动力,需求和供给都被创造出来。这种产权制度就是符合普遍规则的。

所以,不能像凯恩斯主义者那样从“总量”来理解经济增长,而是应该从“规则”角度来理解它。让不符合普遍规则的部门,回到按照普遍规则来运作,这样经济就增长了。如改革开放之前的人民公社就是不符合普遍规则的,改革开放之后,取消了人民公社,很大程度上就是回到了普遍规则,让普遍规则来支配农民的行为,不仅粮食产量马上大幅提高,乡镇企业也大量涌现。让普遍规则支配人的行动,也就是让市场检验一个人的行动是否创造价值,而不是由人为的规则说了算,这就是经济增长之道。

这样就区分了两种增长模式,一是人的行为只受普遍规则的约束,在这种规则下,人可以充分地追求其自己的最大利益;另一种是人的行为受人为规则的支配,为人为的目标服务,如大跃进时的钢铁产量。在这种情况下,人没有追求其自己目标的自由,而只能服务于给定的目标,根据目标完成的程度得到人为的奖励。这种模式可以概括为先把人管起来,然后假装给予某些激励,甚至某些方面是免费的,在计划经济国家就是如此。相比之下,第一种模式下,人不受人为规则的支配,他的激励来自他自己的目标,而不是外在的。顺便要说的是,北大某教授提出的“市场+官场”模式或“晋升锦标模式”,没有区分这两种激励,即来自普遍规则的激励和来自人为规则的激励,本质上是一种支持计划经济的学说,也充分暴露了主流经济学的缺陷。

如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率持续下降,一定是因为普遍规则越来越多地被人为的规则取代,如越来越多的人被卷入到服务于政府目的的制度安排中,这导致了国家化取代市场化,这正是经济增长的敌人。要实现经济增长,需要有这样的观念转变,即经济增长不需要也不应该向经济体注入更多的货币,只需要更多地让人的行为受普遍规则的支配就够了。

标签: 经济增长 创造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