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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有瑕疵 竣工时间太拖延_速看

来源: 每日看点快看 时间: 2023-02-21 09:51:45


(资料图片)

本文转自:上海法治报

我有一个装修项目,当初与装修公司签定合同时,没有写明开工竣工时间。现在已经快2年了,装修还没完成。我要求签订补充合同,把开工竣工时间补上,但对方不同意。我该怎么办?有没有这方面保护消费者的法律规定? 陈先生

【解答】

陈先生,您好!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因此,履行期限是合同的基本条款。《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即使没有约定履行期限,合同双方也应秉持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如果您无法与对方达成补充协议,而对方履行期限明显超过行业习惯的,您可依法解除合同。如果对方不同意,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

标签: 竣工时间 履行合同